陕西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命名2021年度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县的通知
各市(区)农业农村局:
根据《陕西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及考评工作的通知》(陕农办发〔2021〕76号),经县(市、区)政府申请,省农业农村厅核查验收,结合第三方机构群众满意度测评结果,决定命名西安市高陵区、周至县,咸阳市兴平市、永寿县,铜川市印台区、宜君县,榆林市神木市、靖边县、佳县9个县(市、区)为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县。
希望被命名的县(市、区)珍惜荣誉、再接再厉,巩固和提升创建成果,努力把质量安全县打造成标准化生产的样板区、全程监管的样板区、监管体系建设的样板区和社会共治的样板区,推动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再上新台阶。各地要以农产品质量安全县为榜样,强化工作职责,健全管理体系,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陕西省农业农村厅
2022年3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