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知发〔2021〕44号
各设区市、韩城市、杨凌示范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财政局,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快推进我省专利转化专项计划,根据《陕西省专利转化专项计划实施方案(2021-2023年)》(陕知发〔2021〕17号),现就组织申报2021年陕西省专利转化专项计划项目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专利转化专项计划项目共五个类别:
(一)高校、院所、国有企业专利转化促进项目
(二)园区专利转化推进项目
(三)专利技术对接项目
(四)知识产权证券化产品融资培育项目
(五)产业规划类专利导航项目
具体内容见《陕西省专利转化专项计划项目申报指南》(附件1)。
二、申报条件
(一)申报单位为:
1.全省有效专利拥有量前20位高校(附件3);
2.省内国家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和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附件4);
3.知识产权工作基础好、专利资源较多的科研院所、在陕央企及省国资委监管企业;
4.具备承担专利转移转化项目条件的其他产业园区、产业(企业)孵化器、技术转移转化中心及知识产权运营平台、机构等单位。
(二)申报单位应规章制度健全,具备实施项目所需的相应保障条件。申报单位及项目负责人近三年无不良记录。
(三)涉及非正常申请数量较大,且在今年8月31日前未按要求整改的,不得作为项目申报单位。
三、申报材料
(一)申报材料含《陕西省专利转化专项计划项目申报书》(附件5)、申报单位营业执照(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复印件等相关附件。
(二)纸质材料一式五份,A4 普通白纸,简单胶装,不得使用抽拉式、扣式塑料装订。
(三)申报材料电子件含Word和PDF版本,标题命名为“××××单位2021年度专利转化专项计划项目申报材料”。
四、申报程序
(一)项目申报单位均按属地原则将项目申报材料纸件和电子件提交所在地市(区)知识产权管理部门,项目申报截止时间为2021年9月16日。各市(区)知识产权管理部门联系方式见《各市(区)专利转化专项工作联系方式》(附件7)。
(二)各市(区)知识产权管理部门会同本级财政部门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汇总,填报《陕西省专利转化专项计划项目汇总表》(附件6),并将项目组织申报情况于2021年9月18日前以正式文件联合报省知识产权局、省财政厅。
(三)各市(区)知识产权管理部门于2021年9月18日前将征集到项目申报材料一式四份报省知识产权局,电子件发送至SXZLGLC@126.COM。
五、工作要求
(一)各市(区)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市级财政部门负责组织实施《陕西省专利转化专项计划市级主要工作》(附件2),各市(区)知识产权管理部门要结合本市《专项计划实施方案》,制定本市专利转化预期目标和推进计划,并于9月18日前将项目组织方案、资金安排情况及申报程序中第(二)点要求内容一并以正式文件报省知识产权局、省财政厅。重要工作情况及时报送省知识产权局、省财政厅备案。
(二)各市(区)知识产权管理部门会同本级财政部门要强化责任担当,组织做好本次项目征集工作,要积极探索专利运营新模式,及时总结经验模式,每月向省知识产权局至少报送一篇工作动态。
(三)各单位严格按照文件要求的时限完成项目资料上报工作,逾期不再受理。
联系人:
陕西省知识产权局 蔺朝阳 63916862
陕西省财政厅 余 波 68936340
特此通知。
附件:
陕西省知识产权局
陕西省财政厅
2021年9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