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工信发〔2021〕282号
各设区市工信局、财政局,杨凌示范区工业和商务局、财政局,韩城市中小企业局、财政局: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委十三届八次全会和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推动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陕办发〔2021〕16号)精神,推动产业园区提档升级,支持和引导县域工业集中区向特色化、产业化、差异化和集群化方向发展,打造一批重点特色专业园区,现就加快培育特色专业园区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提高思想认识,理清发展思路
培育特色专业园区是优化县域工业产业结构、推动产业升级的重要内容,是延伸产业链条、打造产业集群承载平台的重要途径。各地要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重要讲话精神,贯通落实“五项要求”“五个扎实”,紧紧围绕高质量发展主题,突出抓好优势主导产业培育,推动园区走特色发展之路。要按照“一县一区、一区多园、一园一业”原则,提升县域工业集中区和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基地(以下简称“双创”基地)产业承载水平,突出发展特色产业,延伸特色产业链条,推进特色产业集聚,提高园区承载能力,推动园区土地集约利用和绿色节能高效发展,坚持创新驱动,优化产业布局,实施精准招商,强化项目承载。力争到“十四五”末,发展50个特色专业园区,特色主导产业产值占园区工业总产值比重超过65%。
二、明确重点任务,实施特色专业园区“十百千”培育工程
各级工信部门会同财政部门要围绕全省产业总体布局,统筹区域产业发展,依托本地产业基础和优势,结合园区优化整改工作,重点培育一批产值过50亿元的中小微企业特色专业园区、过百亿元的县域特色专业园区和过千亿元的市域特色产业集群,实施“十百千”特色专业园区培育工程。
(一)培育一批中小微企业特色专业园区。以国家级、省级“双创”基地以及专业化程度较高、中小微企业聚集多的县域工业集中区为重点,围绕“专精特新” “小巨人”等特色产业骨干企业,以催生市场主体、培育规上企业、延伸特色产业链条、引导中小微企业聚集发展为目的,进一步完善软硬件设施,吸引配套型中小微企业入驻,为企业提供更加优良的发展环境,不断提升园区中小微企业聚集度,努力培育一批产值过50亿元的中小微企业特色专业园区。
(二)打造一批县域特色专业园区。按照“一园一业”的发展思路,打造定位准确、特色鲜明、产业集聚、配套完善、功能完备的特色专业园区。各县(市、区)要根据当地产业基础、资源禀赋,对照全省23条重点产业链,明确特色主导产业,推动重点特色产业在园区布局,产业链条在园区延伸。聚焦食品、建材、机电、纺织服装、家具制造等传统产业,加大技术改造力度,提升产业发展水平,形成一批提升改造型园区;聚焦新基建、集成电路、智能终端、航空航天、应急装备、新材料等新兴产业,打造一批战略性新兴产业聚集型园区,力争培育一批产值过百亿元的县域特色专业园区。
(三)形成一批市域特色产业集群。各市(区)要以提升产业链、完善区域产业生态为目的,聚焦市域优势主导产业,加大统筹协调力度,对地理位置相近、资源禀赋相近、主导产业相近的县域工业集中区进行优化整合,细化产业分工,优化产业布局,形成错位发展、相互促进的产业集群发展格局,努力形成一批产值过千亿元的市域特色产业集群。
三、突出工作重点,强力推进实施
各级工信部门和财政部门要积极争取当地政府支持,营造良好环境,制定政策措施,主动协调相关部门,做好实施工作,确保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
(一)优化特色产业布局。各市(区)要深入分析产业现状,指导所辖各县(市、区)扎实推进产业园区整合升级,重点打造1-2个特色主导产业。要坚持技术密集型与劳动密集型并重,推动资源依赖向科技赋能转变,推动企业向专业园区集中,产业向集群化发展,产业链向中高端延伸。处于城市主城区的园区要推动生产要素有效聚集,围绕传统优势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特色产业;处于重点开发区的要根据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和工业基础,大力推动特色主导产业规模化、集群化发展;处于能源资源富集地区的要做好资源深加工,积极发展非能接续产业;处于农产品主产区的要依托当地特色农产品,推动农产品加工业向纵深发展,实现一二产业接续融合。处于重点生态功能区的要坚持生态保护优先,聚力打造符合当地实际的特色循环产业。
(二)高质量编制特色专业园区产业发展规划。各县(市、区)根据特色产业布局,按照丰富产业集群、延伸产业链条、形成特色产业的总体要求,组织辖区内园区科学编制特色产业发展规划。特色产业发展规划要符合环保、安全、节能等政策要求,明确特色主导产业、发展目标、重点企业和项目,要有保障措施和工作举措,确保规划内容切实可行并具有操作性。特色专业园区产业发展规划由县级政府批复,并严格按照产业规划抓好贯彻落实。
(三)开展产业链精准招商。各特色专业园区要根据产业规划确定的目标和方向,积极开展产业链招商,精准对接具有引领作用的特色产业大企业大项目,积极吸引上下游关联配套企业集聚。加大对特色产业项目的支持力度,及时协调解决重点项目建设中出现的问题,不断扩大产业投资,力争每年实施的特色产业项目占到园区项目总投资的60%以上。
(四)加快园区服务体系建设。各特色专业园区要加快园区布局优化和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改造升级,提升基础设施配套服务能力。要完善公共服务体系,加大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力度。要积极融入秦创原创新驱动平台建设,打造技术创新、检验检测等技术性服务平台,发展信息服务、市场开拓、管理咨询等公共服务平台。积极推进智慧园区建设。要建立园区重点产业项目融资需求库,积极对接金融机构和相关产业基金。要进一步加大创业服务力度,积极引进省标准化创业中心落户集中区或在集中区设点,力争实现全覆盖。
(五)推动园区实现可持续发展。各特色专业园区要强化土地要素配置,积极开展亩均效益评价,鼓励建设用地的多功能立体开发和复合利用,确保高效益特色产业用地需求。要进一步加大标准厂房建设力度,鼓励社会资本投资建设高品质标准厂房和研发用房。要积极推动园区能源梯级利用、废物综合利用、水资源高效循环利用,推广综合能源管理模式,开展园区循环化改造,构建低碳零碳导向的资源能源体系、循环经济产业链。要严格执行《工业园区安全生产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加大安全生产公共设施建设力度,切实推动园区可持续发展。
四、强化保障措施,加大支持力度
(一)加大支持力度。落实省委十三届八次全会和陕办发〔2021〕16号文件精神,按照省委调整支持方向、优化使用方式、强化引导作用,整合资金用于支持特色专业园区建设。重点支持特色专业园区的重大特色产业项目建设,以及特色产业公共服务体系和设施、智慧园区等园区功能提升建设。
(二)加强组织领导。省工信厅、省财政厅负责全省特色专业园区建设发展的指导协调工作,组织开展特色专业园区申报工作。各市(区)工信部门联合财政部门要结合实际,研究制定培育建设特色专业园区的实施方案。鼓励建立市级领导联系特色专业园区工作制度,定期督导调研,听取情况汇报,及时总结推广典型经验,营造发展特色专业园区的良好氛围。
(三)强化绩效评价。省工信厅联合省财政厅将建立特色专业园区特色产业发展绩效评价机制,从投入产业、规模效益、企业数量、产业链强度、绿色安全等方面综合评价园区主要指标任务完成情况,依照绩效评价结果给予奖补,对排名靠前、工作有效推进的园区给予表彰。
陕西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陕西省财政厅
2021年9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