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集陕西省相关供应链平台的通知
工信厅运行监测协调处 2021-07-21

各设区市工信局,杨凌示范区工业和商务局,韩城市工信局,有关企业、机构:

为进一步加强我省制造业供应链稳定畅通,助力企业稳产促销,促进企业与相关供应链平台对接,更好的发挥供应链平台服务能力,现面向省内征集相关供应链平台,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征集平台类型

征集我省制造业稳增长的供应链平台,包括但不限于采购平台、物流平台、电商平台、管理平台、服务平台及供应链解决方案等。

二、征集的范围及条件

1.制造业企业自主建设可以对外开放使用的平台,主体应具备如下条件:

△ 平台主体企业在陕西行政区域内注册;

△ 从事生产经营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 单位近三年内经营状况良好,2020年度营业收入5亿元以上;

△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 具有良好的依法纳税记录;

△ 无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和质量事故、Ⅲ级(较大)及以上突发环境污染事件;

△ 能够为陕西上平台企业提供更加宽松或优惠的服务政策;

△ 定期提供平台入网企业变化数据。

2.第三方建设的开放性平台,主体应具备如下条件:

△平台主体企业在陕西行政区域内注册或在陕西有分支机构;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具有独立搭建运行的供应链平台或第三方供应链平台的使用权;

△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无不良信用记录;

△平台应具备完整服务能力并已实际运营 3个月以上;

△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和依法缴纳税收良好记录;

△具备较强的资源聚合能力、供需对接能力和产品渠道拓展能力;

△具有稳定专业的管理团队和人才队伍;

△能够对上平台陕西企业提供更加优惠的服务政策;

△愿意定期提供平台入网陕西企业变化数据。

三、提交资料

1.制造业企业平台:平台建设运行情况介绍(包括搭建目的、运行情况、相关投入、人员配备、后期规划等);企业营业执照;2020年财务审计报告;征集申报表(附件1);汇总表(附件2);企业材料真实性承诺书(附件3);其他平台良好运营证明材料。

2.第三方平台:企业情况介绍(基本情况、发展历程、主营业务、核心服务等);平台介绍(包括服务内容、运行情况、相关投入、人员配备、后期规划等);典型平台企业服务案例;企业营业执照;2020年财务审计报告;征集申报表(附件1);汇总表(附件2);企业材料真实性承诺书(附件3);其他可提供证明材料(获得国家部委有关认定认可优先)。

四、征集截止时间及要求

各市(区)工信部门负责属地企业(单位)的组织征集申报,中央和省属企业(单位)可自主申报。请有关单位于2021年8月23日前将申报材料装订成册纸质版一份(加盖单位公章)报送省工信厅,同时将附件1、附件2以电子版发送至邮箱522604933@qq.com。

五、支持措施

本次征集工作,旨在集聚一批我省建设的供应链平台,培育推广一批符合市场需求的供应链平台及系统解决方案,经评审筛选后,将发布《陕西省制造业供应链平台推荐目录》,后续将通过召开会议、印发文件、组织产销对接活动等方式进行推广,并择优选择一部分平台打造为智慧供应链平台。

 

联系人:张冰峰 029—63915573    13992884062     

 

附 件: 1.供应链平台征集申报表

     2.供应链平台汇总表

     3.企业材料真实性承诺书

附件下载:/u/cms/www/202108/附件-202108051556.docx

 

 

陕西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1年8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