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安市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延安文化旅游集团有限公司组建方案》的通知
延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6-03-31

延政发〔2026〕7号

市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市属各国有企业:

  《延安文化旅游集团有限公司组建方案》已经市委、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延安市人民政府

  2026年3月23日


延安文化旅游集团有限公司组建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深化国资国企改革的决策部署,提升文旅企业的运营管理水平,加速推进文旅资源的专业化管理及文旅产业的深度融合与高质量发展,依据《关于推动延安市市属国有企业“四类公司”改革的实施意见》的要求,现提出延安文化旅游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文旅集团”)组建方案。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习近平文化思想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文化、文物和旅游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依据市委关于市属国企“四类公司”改革的实施意见,紧扣“建设中国共产党人的精神家园”和“革命文物国家文物保护利用示范区”的城市定位,秉持“红色引领、科技赋能、全域整合、创新发展”的理念,通过企业重组与资源整合,构建覆盖全市、多点支撑、多链联动、多轮驱动的全域大文旅、大产业格局,实现全市文旅在同一平台、同一规划、同一品牌下的融合发展,推动延安市文化旅游产业做强做优做大。

  二、目标定位

  延安文旅集团定位为全市文化旅游领域市场化运营主体,负责重点文化旅游资源的战略整合、开发建设、综合营销、创新发展等工作,承担市属国有酒店餐饮、旅游景区、文化演艺、培训研学、文旅服务的运营管理和文化旅游基础设施完善、服务提升、品牌建设、市场拓展等职能。

  三、组建方案

  (一)公司名称:延安文化旅游集团有限公司(以行政审批部门核定结果为准)。

  (二)公司性质:国有全资公司,比照正县级单位管理,由延安市国资委履行出资人职责。

  (三)注册资本:公司注册资本13.15亿元。

  (四)组建方式:

  1.将市委宣传部持有的延安文化发展集团100%股权,延安鲁艺文化中心持有的鲁艺文化产业公司100%股权,财投集团持有的延安文化产业投资有限公司40%股权、陕西文化产业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3.93%股权,物流储备集团持有的市盐业公司100%股权,检验认证集团持有的商务经贸公司100%股权,统一划转至市国资委,再以增资扩股方式注入延安旅游集团。

  2.延安旅游集团更名为延安文化旅游集团有限公司。

  3.划入原宝塔山延安市广播电视转播台资产。

  4.划入延安融媒发展集团非主业部分的经营性资产、业务及人员。

  5.接收公用事业集团所属城投公司荣华酒店商业用房、万花木兰酒店、延安饭店、洛川木兰酒店、福欣花园酒店、学苑坊酒店等经营业务、资产及人员。

  6.接收延安革命纪念馆、枣园革命旧址、杨家岭革命旧址、西北局革命旧址、新闻纪念馆、鲁艺旧址等市域内重点旅游景区、文博场馆的相关经营性资产和业务的经营权。

  7.托管运营延安大剧院。

  8.划出非文旅类的资产及业务;其他与文旅类关联的资产和业务,符合划入条件的,按照“一企一策、一事一议”的方式,逐步整合划入。

  (五)业务整合:按照功能定位,延安文化旅游集团归集原延旅集团、文发集团的一级企业本部管理职能。业务整合遵循分层、分类、分步原则推进实施,主业向具有核心竞争力的景区运营、酒店管理(餐饮服务)、文化演艺、培训研学、文旅服务和资产财务等6个业务板块聚焦,对应设置6家二级公司,其中将延安文化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更名为延安文化演艺集团有限公司,继续比照正县级单位管理,其余5家公司比照副县级单位管理,管理层级不超过三级。

  (六)运行机制:文旅集团构建“平台统筹、专业运营、市场驱动、利益共享”机制,通过实施景区运营、酒店管理、文化演艺、培训研学四个“一体化”运营,推动全域文旅资源深度融合。

  1.景区运营一体化:坚持破除资源壁垒与统筹协同运营,整合辖区内景区资源,打造延安一体化旅游线路与旅游品牌;联动省内、国内大型旅游经营主体,建立区域互通,资源互补、核心要素统筹的协同运营机制,实现多层级、全维度的旅游发展体系。

  2.酒店管理一体化:发挥酒店规模化运营优势,市场化参与机关、院校餐饮服务业务,通过品牌化运营、标准化服务、一体化管理,提升酒店板块的市场盈利能力与核心竞争力。

  3.文化演艺一体化:打造剧目策划、创作制作、市场营销全流程业务,实现文化演艺内容生产、市场推广、商业变现的一体化运作,增强文化演出的市场影响力与产业附加值。

  4.培训研学一体化:依托文旅集团的资源禀赋及宣传优势,联动党校与干部学院的培训资源,融合校区、社区与景区三大核心场景,一体化构建研学产品体系,释放红色培训业务的市场价值与效能。

  (七)治理结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现代企业制度建设要求,建立完善法人治理结构。

  1.党委会。党委委员7名,设党委书记1名,党委副书记2名(1名兼任总经理),文化演艺集团董事长、酒店管理公司董事长进入党委班子。

  2.董事会。成员7名,设董事长1名(党委书记兼任),总经理进入董事会,职工董事1名,外部董事4名。

  3.经理层。成员6名,设总经理1名,副总经理4名(1名由党委委员兼任),总会计师1名(党委委员兼任)。

  延安文化旅游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1名,党委副书记、总经理1名,由市委管理;党委副书记1名、副总经理4名、总会计师1名,由市委组织部代市委管理。

  下设的延安文化演艺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1名,党委副书记、总经理1名,由市委管理;专职党委副书记1名、副总经理2名,由市委组织部代市委管理。其余5家比照副县级单位管理的二级公司董事长、总经理由市委组织部代市委管理。

  (八)监管方式:市委宣传部履行意识形态监管职责,延安革命纪念地管理局、市文旅局履行行业管理职责。

  (九)机构设置:严格按照《延安市市属国有企业机构设置和劳动用工员额制管理指导意见》设置内设机构,核定劳动用工员额。

  (十)人员安置:改革期间原则上人员不减、工资不降,职工劳动关系保持不变,依法承继其原有劳动合同。员工队伍原则上在国企系统内调剂,按照法律及市属国企相关规定择优选聘。市委编办与市人社局负责延续事业身份人员的相关业务办理工作,市委宣传部、延安革命纪念地管理局、市文旅局以及市国资委等单位做好相应的配合工作。

 四、实施步骤

  (一)方案制定阶段(2026年3月)

  编制文旅集团组建方案,由市“四类公司”改革专班办公室按程序提请市委、市政府审议后印发。

  (二)重组准备阶段(2026年3月—4月)

  1.履行内部决策、股东会决议及债权人告知等程序;

  2.依法履行清产核资、财务审计、资产评估及产权变更等法定程序,做好资产划转、资本金注入及合规性审查等工作。

  (三)重组实施阶段(2026年4月—6月)

  1.拟定公司章程,办理工商注册登记手续;

  2.市委宣传部、延安革命纪念地管理局、市国资委等单位及涉改企业分别出具划转文件,办理产权变更;

  3.根据国有资产管理及工商登记相关规定,完成其他必要的法律程序。

  五、保障措施

  (一)市国资委牵头,市委宣传部、市委编办、延安革命纪念地管理局、市财政局、市卫健委、市教育局、市文旅局、市行政审批服务局等单位支持,涉改企业配合,完成文旅集团组建及资产业务划转工作。

  (二)市国资委报市委组织部、市委编办批准,按程序选配企业领导班子,建立现代企业治理体系。

  (三)在景区开发建设、酒店运营管理、文化产业发展、红色教育培训、文保挖掘利用等领域,建立职能部门主导、文旅集团参与的合作机制,市级各部门、相关单位按照涉及业务支持文旅集团发展。

  (四)各涉改企业要切实做好职工稳定工作,主要负责同志要严格落实安全生产和债务化解主体责任,确保生产经营和企业改革两促进、两不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