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安市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延安体育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组建方案》的通知
延安市人民政府 2026-03-31

延政发〔2026〕4号

市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市属各国有企业:

  《延安体育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组建方案》已经市委、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延安市人民政府

  2026年3月23日


延安体育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组建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释放体育消费潜力进一步推进体育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25〕31号)精神,按照市委、市政府深化国资国企改革部署要求,通过体育资源的市场化运营和专业化管理,壮大体育产业,拟组建延安体育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简称“体育集团”)。

  一、总体要求

  为落实好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志丹足球“对中国青少年足球发展起到带头作用”的殷切嘱托,牢牢把握“体育强国”“健康中国”“全民健身”的战略导向,紧扣体育产业发展趋势,通过市场培育和专业化运营,开发志丹足球品牌价值,助力青训体系建设,发展赛事经济,推动全市体育产业高质量发展。

  二、目标定位

  体育集团定位为全市体育产业市场化运营主体,负责公共体育服务供给保障、体育产业开发培育等市场化业务,履行发展志丹足球等赛事经济及赋能青训体系建设职能。

  三、组建方案

  (一)公司名称:延安体育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以行政审批部门核定结果为准)。

  (二)公司性质:国有独资公司,比照正县级单位管理,由延安市国资委履行出资人职责。

  (三)注册资本:公司注册资本1亿元(5年内逐步到位,包括以资产注入方式)。

  (四)组建方式:

  1.新设延安体育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2.受托运营新投集团延安全民健身运动中心及国际滑雪场,负责场馆日常经营和基础管理业务,资产权属及其他权责事项仍归属于新投集团。双方签订委托运营协议,明确托管期限、权责边界、费用分摊标准及收益分配机制,并接收新投文旅公司赛事经济及体育场馆运营团队。

  3.接收延安体育场、延安体育馆附属商业资产及停车场等经营性业务资产的经营权。

  4.市场化方式联合志丹足球青训中心(学校)培育开展青少年足球系列赛事,打造“志丹足球”体育产业品牌并进行商业开发运营。

  5.市场化方式联合黄龙县黄龙山冰雪运动基地、黄龙山国标垂钓基地、黄陵国家森林公园山地自行车场地、富县秦直道生态骑跑运动发展区等县区体育运动基地,做大做强相关赛事经济产业。

  6.承办运营市级各类赛事项目。

  (五)业务板块

  按照“市场化发展、一体化运营”目标,整合各类体育资源及经营权,以体育场馆为载体,以赛事运营为引擎,以品牌培育为抓手,整合重组为体育赛事运营公司、体育场馆运营公司、青少年足球赛事运营公司、体育市场开发服务公司4家二级公司。其中,体育市场开发服务公司暂缓设立。

  (六)运营模式:体育集团构建“业务产业化发展、市场专业化运营”的机制,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市场化运营”方式,实现产业培育与企业经营发展目标。

  1.赛事经济业务培育: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办好全国越野滑雪青少年锦标赛、全国青少年游泳赛等由政府冠名类体育赛事活动。以市场化方式深耕延安本土体育项目和体育品牌培育,持续举办延安新区马拉松、延安红色半程马拉松、黄龙千人垂钓、环黄龙山自行车赛等自主品牌赛事,举办延安新“九一”扩大运动会、延安体育过大年等群众性体育活动,同时开展“跟着赛事去旅游”、体育赛事“进景区、进街区、进商圈”等活动,构建“以赛强体、以赛促旅、以赛兴城”发展新格局。

  2.体育场馆市场运营:以延安体育场、延安体育馆、新区全民健身运动中心等新老城区各类体育场馆为载体,承接场馆的全民健身服务保障职能,做好场馆设施维护工作,推进场馆智能化与标准化改造升级。依托场馆资源,常态化开展足球、篮球、羽毛球、乒乓球、游泳等大众体育项目,同步拓展体育培训、健身服务等商业运营业务,以及体育项目进校园等体教融合项目。实现场馆运营水平、服务保障能力与经营效益同步提升。

  3.青少年足球赛事产业:建立“政府主导、企业赋能”的机制,志丹足球青训中心(学校)以志丹县政府为主体,按照全国唯一“双县级试点”战略要求负责建设运行,体育集团依托该中心以市场化方式开展志丹足球品牌商业开发、价值挖掘及赛事策划。全力打造青少年足球锦标赛、邀请赛,逐年开展全市、全省、革命老区及西部地区等赛事,力争经过3—5年努力,申报举办国家级青少年足球赛事。

  4.体育产业及运维服务:树立“体育+”发展理念,深化与体育健康、体育教育、休闲娱乐等相关行业的融合联动,联合华润、华体、中体等全国优秀体育企业,培育体育产业链群,发展体育产品加工业等实体经济。依托延安红色文化与户外体育资源,布局户外拓展、红色研学等特色业态;依托体育场馆配套资源,提供体育专业检测、全民健身指导等新型服务业;依托城市文体消费场景,开展街头体育、潮流休闲、网红打卡等经营项目,培育体育产业与文旅消费融合产业场景。

  (七)治理结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现代企业制度建设要求,建立完善法人治理结构。

  1.党委会。党委委员5名,设党委书记1名、党委副书记1名(兼任总经理)。

  2.董事会。成员7名,设董事长1名(党委书记兼任),总经理进入董事会,职工董事1名,外部董事4名。

  3.经理层。经理层由4人组成,其中:总经理1名,副总经理2名(党委委员兼任),总会计师1名(党委委员兼任)。

  延安体育产业发展集团党委书记、董事长1名,党委副书记、总经理1名,由市委管理;副总经理2名、总会计师1名,由市委组织部代市委管理。

  二级子公司建制及班子职数,按照市委编委会审定意见,另行发文执行。

  (八)机构设置:严格按照《延安市市属国有企业机构设置和劳动用工员额制管理指导意见》,设置内设机构,核定劳动用工员额。

  (九)人员安置:改革期间原则上人员不减、工资不降,职工劳动关系保持不变,依法承继其原有劳动合同。员工队伍原则上在国企系统内调剂,按照法律及市属国企相关规定择优选聘。

  四、实施步骤

  (一)方案制定阶段(2026年3月)

  编制体育集团组建方案,由市“四类公司”改革专班办公室按程序提请市委、市政府审议后印发。

  (二)重组准备阶段(2026年3月)

  开展资产清查和业务梳理工作。

  (三)重组实施阶段(2026年4月)

  1.拟定公司章程,办理工商注册登记手续;

  2.相关单位出具资产划转文件,完成产权变更;

  3.根据国有资产管理及工商登记相关规定,完成其他必要的法律程序。

  五、保障措施

  (一)由市委编办牵头,市国资委配合,提请市委编委会审定体育集团子公司设置、领导班子职数及用工员额总量。

  (二)市国资委牵头,市委编办、市体育局、市行政审批局、新区管委会支持,涉改企业配合,完成公司组建及资产业务划转等工作。

  (三)市国资委报请市委组织部、市委编办批准,按程序选配企业领导班子,建立现代企业治理体系。

  (四)新区管委会、市体育局、市财政局负责,在项目、业务、政策、资本金等方面给予支持,全力保障公司组建及后续运营发展。涉改企业要落实主体责任,做好职工稳定、安全生产及债务化解工作,确保生产经营与企业改革有序衔接,平稳过渡。

  (五)市财政局、市体育局负责研究并落实全民运动中心的财政运营补贴及政府类赛事项目补贴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