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创原办〔2024〕9号
各有关单位:
按照省委、省政府工作部署,为进一步充分展示推介全省创新驱动高质量发展的重大成果(产品),加速科技成果转化和创新产品供需对接,推动秦创原创新驱动平台建设升级扩能。现面向全省开展秦创原建设成果(产品)征集工作,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时间
长期征集,首批从即日起至2025年1月31日
二、征集范围
重点征集反映秦创原创新驱动平台建设成效的重大成果(产品)的实物、模型等,包括但不限于:
(一)在国际国内有重大影响、全球(全国)首台(套)、性能领先和打破国外垄断的重大成果(产品)。
(二)获得国家、省科学技术奖励的重大成果(产品)。
(三)在基础研究、前沿技术研究、颠覆性技术创新、突破关键核心技术“卡脖子”、产学研深度融合等方面取得的重大成果(产品)。
(四)其他有重大经济社会效益的创新成果(产品)等。
三、征集要求
(一)征集成果(产品)应符合以下条件:
1.符合国家法律法规、产业政策、技术政策,聚焦我省重大产业发展方向。
2.核心技术突出,有完整的技术性评价。
3.知识产权明晰,不涉及产权纠纷。
4.经济效益、社会效益或生态效益明显。
(二)以下成果(产品)不列入征集范围:
1.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或违背社会公德,对社会公共利益或者环境和资源可能造成危害的;
2.根据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必须经过法定的专门机构审查确认,且尚未经依法审查确认的;
3.涉及国家秘密的;
4.存在知识产权权属争议,且尚未解决的;
5.完成者提供的证明材料涉及虚假的。
四、有关事项
(一)请各有关部门、各市(区)、各相关单位及时通知本系统本区域高校、院所、企业等创新主体,广泛开展宣传动员,及时收集相关成果(产品),集中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推荐。
(二)请各单位填报秦创原建设成果(产品)信息表,将电子版发送至qcyzpzj@sstrc.com邮箱,首批征集时限截至2025年1月31日,今后将常态化征集。
(三)征集遴选的优秀成果(产品),将纳入全省秦创原重大创新成果(产品)库,在全省秦创原建设展厅和各地科技展馆进行推介展示,优先推荐参加国内外重要科技会展和项目路演对接活动,并通过各类媒体进行广泛宣传推介。
(联系人及电话:郭建军 17782852235 刘畅 18049637267 贺童婕13572273440)
陕西省秦创原创新驱动平台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12月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