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广播电视局 省财政厅 省商务厅 省文化和旅游厅关于印发《陕西省酒店电视终端以旧换新实施方案》的通知
陕西省广播电视局 2024-12-25

各设区市、杨凌示范区、韩城市广播电视、财政、商务、文化和旅游主管部门: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有效落实加力支持消费品以旧换新政策,推动我省酒店老旧电视终端更新换代,提升广电视听服务品质,助力全省文旅经济高质量发展,省广播电视局、省财政厅、省商务厅、省文化和旅游厅研究制定了《陕西省酒店电视终端以旧换新实施方案》,现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陕西省广播电视局

 陕西省财政厅

  陕西省商务厅

 陕西省文化和旅游厅

  2024年12月6日

 

陕西省酒店电视终端以旧换新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方案》(国发〔2024〕7号),根据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办公厅、商务部办公厅、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关于将酒店电视终端纳入地方消费品以旧换新工作范围的通知》(广电办发〔2024〕224号)《关于做好酒店电视终端以旧换新工作的通知》(广电办发〔2024〕346号),现就用好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支持酒店电视终端以旧换新,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补贴范围

  全省酒店自2024年8月25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购买2级及以上能效标准的电视终端,给予一定的补贴。相关企业应为酒店提供免费拆卸搬运服务,旧电视折价双方按照市场价商定。

  本实施方案适用的酒店是指具有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和公安部门核发的《特种行业许可证》,为消费者提供住宿服务的经营性单位。

  二、补贴标准

  对酒店购买1级能效的电视终端,按产品最终销售价格的20%给予补贴;购买2级能效的电视终端,按产品最终销售价格的15%给予补贴。每家酒店可享受且仅可享受补贴1次,购买数量不得超过酒店客房总数,每台电视终端补贴不超过2000元。

  三、补贴方式

  酒店电视补贴采取先采购、后线下申领补贴的方式进行补贴发放。酒店可以通过实体门店或电商平台购买,收货地址应在陕西省境内。销售企业开具产品名细、增值税发票、安装证明、采购与安装数量一致性证明。酒店整理上述材料复印件,和采购交易凭证(包括但不限于采购合同/协议、订货单)、营业执照、特种行业许可证复印件(加盖酒店法人公章)一并提交市(区)广播电视主管部门。市(区)广播电视主管部门审核、并对酒店电视终端操作复杂治理情况进行核查后,报市(区)财政部门,提出资金申请。市(区)财政部门收到资金申请后,应于7日内将补贴资金全额拨付市(区)广播电视主管部门。市(区)广播电视主管部门应于收到补贴资金7日内向有关酒店兑付。

  活动结束后,市(区)广播电视主管部门、市(区)财政部门汇总补贴资金拨付情况,向省广电局、省财政厅提交拨付省级补贴资金申请。省广电局、省财政厅及时将省级补贴资金拨付各市(区)。

  四、实施步骤

  (一)酒店新采购的电视终端应符合酒店电视操作复杂专项治理工作有关要求。酒店老旧电视终端应交由具备相应资质的回收、拆解企业进行回收拆解。酒店电视终端交易如发生退货或撤销,财政补贴资金已拨付的,酒店应在退货前,先将相关补贴资金通过当地有关部门确定的渠道退回,再持相关凭证办理退货。

  (二)各市(区)广播电视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开展补贴申请审核,确定补贴金额,并向当地财政部门提出资金申请。市(区)财政部门按程序拨付补助资金。

  (三)活动期间,省广电局指导各市(区)组织开展政策宣传解读,扩大政策知晓面。各级做好统计分析、跟踪问效、市场监管等工作。

  (四)政策执行结束后,各市(区)广播电视主管部门、财政部门应于2025年1月10日前将补贴资金发放情况报送省广电局,省广电局汇总后报省发改委、省财政厅、省商务厅。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大力支持酒店电视终端以旧换新,在省消费品换新工作协调机制领导下,坚持加强全省统筹与发挥市(区)能动性相统一,按照全省统一范围标准、市(区)具体组织实施的方式组织开展。省广电局牵头负责总体谋划和组织实施。省财政厅、省发改委和省广电局负责落实活动所需财政资金,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各市(区)负责属地支持酒店电视终端以旧换新工作。

  (二)明确资金渠道。方案涉及支持资金由中央和省级财政共担,全部拨付至市(区),用于支持酒店电视终端以旧换新。各部门、各市(区)要确保资金投向符合政策要求。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未用完的中省下达资金额度收回中央和省级财政。

  (三)严格资金监管。各市(区)要严格按要求使用中省专项资金,资金不得用于平衡地方预算、偿还地方政府债务、地方“三保”,对资金分配不及时、使用迟缓、挤占挪用等问题,及时提醒并督促整改。要加强资金监管,做到专款专用,高效使用。对于不符合要求、违反财经纪律的,要及时收回资金,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省广电局会同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对工作推进、资金使用、绩效目标实现情况开展自评自查自评,并于政策执行结束后组织开展绩效评价。

  (四)实行规范运作。各市(区)要一视同仁支持不同所有制、不同注册地企业参与酒店电视终端以旧换新。督促参与企业将回收的废电视交与有资质的拆解企业。鼓励个人消费者和企业登录生态环境部网站,举报非法拆解废家电行为。鼓励活动参与企业提供家电家居产品收旧、送新、拆装“一站式”服务。加强数据分析,及时准确掌握废旧电视交旧、购新、拆解全流程信息。

  (五)加强风险防控。各市(区)、各相关部门要及时跟进加强产品质量和价格监管,强化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加大缺陷调查和召回力度,督促企业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严格查处价格欺诈等行为,大力维护消费主体合法权益。严防虚假交易、大量囤货、骗补套补等行为。对发现存在利用不正当手段骗取补贴资金等违法行为的,各市(区)要依法依规严肃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严厉查处。

  (六)强化政策宣传。各市(区)、各部门要通过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政务服务平台等及时发布酒店电视终端以旧换新相关信息,公布咨询电话,强化政策解读,回应社会关切,引导社会各界积极参与,大力营造良好社会氛围。各市(区)广播电视、文化和旅游部门要指导和鼓励当地酒店积极购买超高清电视终端设备,引导当地运营商面向酒店加强超高清内容供给,丰富酒店电视大屏节目,进一步改善宾客收视体验和酒店服务品质,促进广电和文旅高质量发展。要适时总结推广先进经验和典型做法,鼓励各地区、行业协会组织加强供需对接,促进优质电视终端和创新消费模式交流推广,推动酒店电视终端以旧换新取得扎实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