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区)农业农村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为进一步规范和支持就业帮扶车间、社区工厂高质量发展,确保数量稳定增长、质量持续提升,有效拓宽农村劳动力就业渠道,持续增加工资性收入,牢牢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底线,助力乡村全面振兴,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积极组织认定。进一步细化完善帮扶车间、社区工厂的认定标准、程序,推动认定科学规范、公开透明。全面梳理辖区内市场主体名录,准确掌握吸纳脱贫人口情况,主动上门服务,将符合条件的认定为就业帮扶车间或社区工厂,对未达到带动脱贫人口就业人数条件且有招工需求的市场主体,加强就业供需服务,动员其吸纳脱贫人口就业,满足条件后组织认定为就业帮扶车间。
二、实施动态管理。进一步建立完善就业帮扶车间、社区工厂管理办法,明确退出标准、程序和日常管理细则,做到进出有序、动态管理。按照“巩固提升一批、支持新建一批、有序退出一批”的工作思路,统筹建设和管理,确保就业帮扶车间和社区工厂规模总体稳定、吸纳脱贫人口(含监测对象,下同)规模总体稳定。
三、落实支持政策。对各级已经制定的就业帮扶车间、社区工厂吸纳脱贫人口就业一次性岗位补贴、场地租赁费、水电费补贴减免等政策,在过渡期内保持稳定。支持各级根据就业帮扶车间、社区工厂吸纳脱贫人口数目实行阶梯性奖补,吸纳人数越多、奖补金额越高,对吸纳脱贫人口就业达到一定规模和推动当地特色优势产业发展效果明显的就业帮扶车间、社区工厂,予以奖励激励;支持统筹行业部门扶持政策,对符合条件的就业帮扶车间、社区工厂,落实农村寄递物流上行快件补助等行业性补助政策。
四、凝聚支持合力。严格执行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就业补助资金管理相关规定,及时兑现就业帮扶车间、社区工厂相关支持政策落实。苏陕协作资金可支持就业帮扶车间、社区工厂建设厂房及配套基础设施、购置加工设备等。支持定点帮扶单位投入的帮扶资金优先用于支持就业帮扶车间、社区工厂发展。鼓励村集体经济组织以资金或厂房等固定资产入股等方式,投资就业帮扶车间、社区工厂。
五、深化金融服务。积极运用支农支小再贷款、再贴现等货币政策工具,引导金融机构扩大涉农领域信贷投放,降低就业帮扶车间、社区工厂融资成本。引导金融机构积极开发适宜就业帮扶车间、社区工厂发展的普惠性金融产品。加大创业担保贷款支持力度,优化流程,落实免除反担保相关政策要求。
六、强化科技支撑。深入推行科技特派员制度,选派优秀科技人员、涉农专家、技术人员对就业帮扶车间、社区工厂开展技术培训指导,帮助破解生产经营发展中遇到的难点问题,推动进行新成果、新技术转化应用。吸纳具备条件的就业帮扶车间、社区工厂入驻省级农业科技园区、星创天地等科技创新服务平台,优先享受创新资源、科技资源和高素质农民培训资源。鼓励支持就业帮扶车间、社区工厂申报省科技发展计划项目,对于村集体参与生产经营且符合乡村振兴科技专项的就业帮扶车间、社区工厂,按照乡村振兴“绿色通道”项目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支持。
七、完善基础设施。可根据实际需求,利用乡村振兴衔接资金、苏陕协作资金等支持就业帮扶车间、社区工厂扩建、新建附属设施,补齐配套基础设施短板。对就业帮扶车间、社区工厂迫切需要的物流交通设施、标准化厂房建设、污水处理系统等配套设施予以优先支持。
八、做好用工保障。实行就业帮扶车间、社区工厂“一车间(工厂)一档案”,精准掌握吸纳脱贫人口务工情况。对吸纳脱贫人口比例过低的就业帮扶车间、社区工厂,县(市、区)要加大就业供需对接服务,促进带动更多脱贫人口就业。支持就业帮扶车间、社区工厂参与“春风行动”“雨露计划”毕业生招聘等线上线下招聘。支持具备条件的就业帮扶车间、社区工厂依托符合条件的职业院校、技工学校、职业培训机构等,持续开展职工岗位技能培训、新型学徒制培训。引导接受技工教育及职业培训人员特别是脱贫劳动力在就业帮扶车间就业,充实技能人才力量。
九、狠抓安全生产。加强就业帮扶车间、社区工厂安全运营管理,优化流程环节,从源头把关,防止不符合消防技术标准、小散乱污染项目上马,严格执行安全生产、防火防爆等各项规章制度,督促落实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责任制,杜绝安全生产事故和火灾事故发生。加强生产全过程的检查指导,对出现环境污染问题的,督促整改或责令关停。
十、加强宣传引导。就业帮扶车间和社区工厂建设工作涉及面广,各级各部门要大力宣传就业帮扶车间、社区工厂优惠政策和服务措施,广泛挖掘、认真总结就业帮扶车间建设、运营的好经验好做法,推广典型经验做法,讲好就业帮扶故事,鼓励引导更多市场主体申报就业帮扶车间、社区工厂,营造全社会共同关心参与就业帮扶车间、社区工厂高质量发展的良好氛围。
陕西省农业农村厅
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年10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