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市科发〔2024〕26号
各县(市、区)委组织部、科技主管部门,高新区、新区党工委,延安大学、延安职业技术学院党委,各相关单位:
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人才强市战略,进一步激发全市科技人才创新创业活力,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带动产业发展,按照《关于开展第三批延安市“圣地英才计划”人才项目申报推荐工作的通知》(延市组发〔2024〕71号)文件要求,现面向全市公开征集“优秀科技创新创业人才”和“优秀产业发展团队”项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一)优秀科技创新创业人才。是指在我市煤炭电力、石油化工、能化装备制造、新能源装备制造、数字经济等重点产业链,具有较高科研水平和创新能力,取得自主知识产权和重大技术突破、成果转化、对产业发展有实际贡献的科技人才。重点支持我市取得重大创新价值、经济贡献的企业、生产一线创新人才。
(二)优秀产业发展团队。是指在战略性新兴产业、传统产业、高效生态农业、现代服务业及社会民生产业等领域,有重大创新成果,承担过市级及以上科研项目或重点工程项目,具有持续创新能力和成果转化能力,能够为我市重点产业发展提供持续创新支撑的人才团队。
二、申报条件
(一)优秀科技创新创业人才。优秀科技创新创业人才项目申报人员应为全职在延工作的科技人员,爱岗敬业、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征信和职业道德、研究方向和明确目标。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1.申报人为企业主要创办者、实际控制人(企业第一大股东或法人代表)或者是与技术开发转化密切相关的管理者,具有较强的创新创业精神、市场开拓和经营管理能力。
2.创办企业在延安辖区内注册,依法经营,创办时间为1年以上。
3.企业拥有核心技术或拥有自主知识产权,至少拥有1项主营业务相关的发明专利(或植物新品种、著作权等),具有特色产品或创新性商业模式,技术水平在行业中处于先进地位。
4.企业应具备良好的盈利能力和市场前景;创办企业最近2年连续盈利且净利润累计不少于200万元,创办不满2年的企业年利润不少于100万元。
5.企业开展科技攻关、产学研合作、科技成果转化、科技人才招引成效显著,建有市级以上科技创新平台的,可优先申报。
(二)优秀产业发展团队。延安市优秀产业发展团队必须依托延安市区域内企事业单位、高校和科研院所申报,且应具备以下条件:
1.优秀产业发展团队带头人应为全职在延工作的科技人员,团队成员爱岗敬业、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科研诚信和职业道德;
2.在长期科学研究、技术开发合作中形成的研究队伍,具有较强稳定性,有明确的研发方向和目标;
3.所从事科研工作符合我省、我市重点产业发展方向和长远需求,研发水平应处于省市领先,并具有持续创新能力和较好的发展前景;
4.团队带头人是团队依托单位在职人员,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企业科技人才可不受职称限制)、在本行业或领域业绩突出,已取得较高水平创新性成果,具有较强的科研领军才能和团队组织管理能力,年龄不超过50周岁;
5.团队成员核心成员数量不低于10人(其中依托单位人员数量不低于核心成员总人数的60%,50周岁以下成员不少于二分之一),成员专业结构应与团队主要研究方向紧密相关,且产业背景具有明显的互补性;
6.优先支持面向成果转化,并为产业发展作出突出贡献的团队。
三、申报材料
(一)优秀科技创新创业人才
1.延安市“优秀科技创新创业人才”项目申报表(见附件1)。
2.申报单位意见、公示情况(公示时间、地点、方式、结果)等,须加盖推荐单位公章,注明联系人及电话。
3.创办企业证明材料复印件(社会信用统一代码、公司章程及股权构成、上年度财务报表、企业技术团队和管理团队介绍等)。
4.主要科技成果证明材料复印件(据实提供授权专利证书、产品证书及相关权威部门检测报告、代表性论著、已立项的各级科技计划项目、获批的科技创新平台等)。
5.申报人属于在企业从事技术开发转化经营管理者的(非企业第一大股东或法人代表),需提供企业任职证明或者双方聘用合同。
6.以上所有材料一式三份,同时报送PDF电子版。
(二)优秀产业发展团队
1.延安市“优秀产业发展团队”项目申请书(见附件2)。
2.申报单位意见、公示情况(公示时间、地点、方式、结果)等,须加盖推荐单位公章,注明联系人及电话。
3.基础附件复印件(社会统一信用代码证/法人证书、团队带头人及核心成员身份证、职称证书、学历/学位证书)
4.团队带头人及主要核心成员重要学术影响力证明材料复印件(不仅限于专利、论文、科研成果等)
5.团队带动产业发展情况(团队对产业发展的贡献,包括经济贡献、社会贡献等,涉及经济效益的需加盖财务专用章)
6.以上所有材料一式三份,同时报送PDF电子版。
四、相关要求
1.请各相关单位要高度重视“优秀科技创新创业人才”和“优秀产业发展团队”项目的推荐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把握资格条件和申报程序,特别要对人选和团队的职业道德、技术水平、专业能力、实际贡献以及申报事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严格把关,将符合条件的优秀人才和团队推荐上来。对推荐过程中出现弄虚作假、谎报成果、骗取荣誉的,取消人选和团队参评资格。
2.本次征集的“优秀科技创新创业人才”和“优秀产业发展团队”项目将不再“延安市创新人才攀登计划”中重复征集,延安大学和延安职业技术学院每类人才和团队各推荐不超过3人(支)。
3.申报推荐工作采取自下而上的办法进行,被推荐人选隶属关系在县(市、区)的,由县(市、区)委组织部审核确认后,由各县(市、区)科技管理部门统一报送。
4.请各县(市、区)科技管理部门,延安高新区、延安新区负责本辖区内的人才和团队申报推荐和资料汇总报送工作;延安大学、延安职业技术学院负责本单位人才和团队申报推荐和资料汇总报送工作;各行业主管部门负责本系统、本行业人才和团队申报推荐和资料汇总报送工作。
5.请于2024年11月15日前,将“优秀科技创新创业人才”“优秀产业发展团队”项目申报推荐函及相关材料报送市科技局成果转化与区域创新科,电子版发送到邮箱:yakjcg@163.com;逾期报送不予受理。
五、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丽丽
联系电话:0911-7090922
地址:延安市为民服务中心综合楼922室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