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2024年全国文化艺术职业教育对外交流项目线上推广活动的通知
文化和旅游部 2024-10-28

各相关院校: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文化思想,根据《文化和旅游部 教育部关于促进新时代文化艺术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进一步展示新时代文化艺术职业院校应用信息化、数字化技术赋能对外交流与合作成果,积极探索对外交流与合作新模式、新路径,更好服务文化艺术行业创新发展,决定组织举办2024年全国文化艺术职业教育对外交流项目线上推广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组织

  主办单位:全国文化艺术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

  承办单位:全国文化艺术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对外交流与合作专委会

  全国文化艺术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教学质量评价与保障专委会

  深圳艺术学校

  浙江艺术职业学院

  二、活动内容

  2024年全国文化艺术职业教育对外交流项目线上推广活动包含两个步骤,第一步进行对外交流项目的遴选,第二步开展线上推广活动。

  (一)遴选内容

  包含2类内容:

  1.对外交流课程

  所申报课程须为申报单位相关文化艺术大类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规定的开设课程,且课程相关资源须为中英文双语文字。已经获得省级以上(含省级)的精品课程不参加申报。

  2.艺术作品

  申报作品须为适合对外交流的艺术作品,包含音乐、舞蹈、美术、戏曲、戏剧、曲艺等文化艺术形式。

  (二)申报组别

  分高职(含职教本科)专业组、高职综合组、中职专业组、中职综合组进行申报。

  (三)遴选程序

  全国文化艺术行指委组织专家对申报课程和艺术作品进行审核把关和指导完善,确定若干符合要求、质量较高、推广价值较大的课程和艺术作品参加线上推广活动。

  (四)时间安排

  申报:2024年11月15日前

  遴选:2024年12月10日前

  线上推广:2024年12月—2025年2月

  三、组织实施

  (一)申报方式

  以院校为单位进行申报,原则上每校报送对外交流课程和艺术作品各不超过4个。请各单位于2024年11月15日前,将书面材料(一式两份)、电子版材料(WORD版、PDF扫描件各一份)、申报项目视频等报送至对外交流与合作专委会办公室。

  联系单位:深圳艺术学校

  联系地址: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南山大道3930号

  联 系 人:谢老师

  联系电话:0755-83265248 0755-83265494

  电子邮箱:bgs@szysxx.net

  (二)线上推广活动

  线上推广活动由承办单位负责,通过“全国文化艺术职业院校对外交流与合作成果交流展示网站”(网址:https://arts.edtzk.com/,由全国文化艺术行指委对外交流与合作专委会负责开发建设和管理维护)进行展示推广,活动不收取任何其他费用,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特此通知。


  附件:

  1.2024 年全国文化艺术职业教育对外交流项目线上推广活动申报指南

  2.2024年全国文化艺术职业教育对外交流项目线上推广活动遴选要求


  全国文化艺术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

  (文化和旅游部科技教育司代章)

  2024年10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