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安市宝塔区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做好今冬明春大气污染治理有关事宜的通告
延安市宝塔区人民政府 2024-10-27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和实现“双碳”战略目标的重要决策部署,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延安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有关规定,全面做好宝塔区大气污染治理工作,持续改善城区空气质量。现就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持续推广使用清洁能源

  根据北方地区冬季清洁取暖有关要求,全区企事业单位、个人要按照“宜电则电,宜气则气,宜热则热,力推电代煤、稳推气代煤,积极推进生物质、光伏、光热能”的多种清洁取暖方式,选择适宜清洁能源。

  二、大气污染治理范围

  东至姚店镇康家沟村、房子村口、白牙村,李渠镇柴崖村,川口镇冯坪大桥;西至枣园街道枣园收费站出口;北至河庄坪镇北高速收费站出口,北过境线小沟村、碾庄村、王家砭村、刘庄村、杨兴庄村、崖里坪村;南至柳林镇三十里铺交警中队门口;西南至万花山镇罗崖村;东南至柳林镇四岔铺村。

  三、区域内管控措施

  采暖形式:除集中供热站外,禁止新建使用燃煤锅炉;鼓励企业将燃气锅炉氮氧化物浓度控制在30毫克/立方米以内,使用前需自主验收并报生态环境宝塔分局备案;生物质燃料锅炉严禁使用非指定燃料;居民仅允许使用电、天然气、“生物质专用炉具+生物质燃料”等清洁能源进行取暖。设置煤炭检查站:在姚店镇杨家砭村、白牙村、房子村,川口镇冯坪村,枣园街道延店子村,桥沟街道方塔村,河庄坪镇石圪塔村,柳林镇沟门村、四岔铺村,万花山镇罗崖村设置10处煤炭检查站,对进出大气污染治理区内的车辆进行检查登记。生物质炉具和燃料的配售方式:炉具仅面向宝塔区辖区房产所有人配售,采取实名制方式进行购买或使用炉具以旧换新,购买时需提供个人房产证明、户籍信息或所在社区(村组)证明,在建档立卡、查验核实、影像存档后由街道(乡镇)统一发放;生物质燃料需在统一设置的配售点进行实名制购买(租赁户需提供房东相关证件)。生物质炉具和燃料的配售价格:新购买生物质直烧炉个人需支付300元/台、以旧换新个人需支付200元/台;新购买生物质水暖炉个人需支付600元/台、以旧换新个人需支付500元/台,剩余资金由政府补助;购买生物质燃料个人需支付760元/吨、19元/袋(25公斤),剩余资金由政府补助。其他要求:任何单位、个人严禁哄抬、囤积、贩卖生物质专用炉具和专供燃料;严禁购买、使用、存储、贩卖非指定燃料;严禁销售、使用其他煤和焚烧垃圾、沥青、塑料、竹胶板、衣服等污染物,一经发现将依法予以查扣、处罚。

  四、区域外管控措施

  对各煤炭销售企业或个体经营户进行备案登记管理,售卖前需携带营业执照、身份证件(法人)、购货凭证、煤炭质量检测合格报告在区城管执法局进行登记;对居民进行指定燃料管理,鼓励居民使用生物质专用炉具+燃料进行取暖,确需使用燃煤取暖的,必须使用宁夏灵武市羊肠湾煤矿、枣泉煤矿生产的达标优质块煤并留存购买票据备查。

  生态环境、城管执法、市场监管、公安、乡镇、街道等单位要从严履行行业和属地监管职责,加大宣传教育、执法检查、依法打击力度。望广大市民自觉遵守,让“圣地蓝”成为一张靓丽的城市名片。

  特此通告。

  监督电话:

  市民服务热线:0911-12345

  生态环境宝塔分局:0911-2980190

  区市场监管局:0911-8105386

  区城管执法局:0911-8819312

 

  延安市宝塔区人民政府

  2024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