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杨凌示范区、韩城市)文化和旅游局,各旅游行业协会、文旅企业:
为进一步促进我省入境旅游市场恢复发展,有效激发文旅产业消费潜力,按照《2024年陕西省入境旅游及宣传营销奖励方案(试行)》规定,省文旅厅将开展奖励申报工作,各市(区)文旅部门督促辖区文旅企业按时申报,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原则
各文旅企业应按照《2024年陕西省入境旅游及宣传营销奖励方案(试行)》(陕文旅发〔2024〕53号,以下简称《方案》)规定,自愿申请。
二、申报时间
2024年10月30日截止
三、申报内容
1.已履约完成的入境旅游接待业务。
2.已履约完成及正在开展的开拓境外客源市场、目的地宣传项目。
四、申请材料
申报入境旅游奖励按照《2024年入境旅游奖励申报指南》(附件1)提供;申报开拓境外客源市场奖励和目的地旅游宣传奖励按照《方案》要求提供,同时提供申请书(附件2)。
五、有关事项
(一)接待人次奖励和业务增收奖励不能重复获得。
(二)申请入境旅游奖励必须按照省文化和旅游厅相关规定,在陕西省旅游团队服务管理系统填报入境旅游团队信息,未按规定如实填报的,被旅游行政部门通报批评以上处理的,不能申请奖项。
(三)旅游团队数据无法确认的不予审核。
(四)按照《方案》第十三条的规定,省文化和旅游厅将委托具备资质的机构和专家对申请材料进行严格审核,对违反规定的,取消申请资格。
(五)奖励资金发放金额根据《方案》规定奖励额度和专项资金规模进行相应调整。
六、联系方式
申报入境旅游奖励:
市场管理处 高阳 029-85266797(工作日)
申报开拓境外客源市场奖励:
对外合作与交流处 尹为民 029-85242538(工作日)
申报目的地旅游宣传奖励:
产业发展处 李兴亮 029-85261972(工作日)
附件:
陕西省文化和旅游厅
2024年10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