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延安市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延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10-18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现将《延安市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建设实施方案》印发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延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10月15日


延安市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建设实施方案

为贯通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践行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强化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的各项决策部署,落实落细国家《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建设工程实施方案》和《陕西省知识产权保护和促进条例》,提高全市知识产权保护专业化、现代化、智能化水平,推进知识产权保护制度创新、手段创新和模式创新,建立健全便捷高效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奋力在延安谱写陕西新篇、争做西部示范增新光、添浓彩中贡献知识产权力量,结合延安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一以贯之加强党对知识产权工作的全面领导,紧紧围绕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知识产权工作的重要论述指示精神,牢牢把握保护知识产权就是保护创新的总基调,科学认识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是完善产权保护制度最重要的内容和提高中国经济竞争力最大的激励,统筹推进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和保护能力建设,从知识产权行政执法、司法保护、人民调解、维权援助等环节完善保护体系,从创新保护前置、转化保护加码、基层管理优化、公共服务兜底等方面强化知识产权全链条保护,努力实现严格保护、协同保护、精准保护、高效保护和智慧保护,为加快西部示范知识产权强省建设、优化提升营商环境、助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二、建设目标

到2025年,全市知识产权保护机制更加健全,行政执法力度不断加强,行政保护和司法保护衔接更加紧密,快速协同保护更加顺畅,社会共治体系持续完善,公共服务水平有效提升,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和保护能力现代化建设迈出实质性步伐,知识产权保护加快培育新质生产力、助力优化营商环境、支撑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取得显著成效。

1.延伸知识产权保护网络,探索建立市级知识产权保护中心1个、新增知识产权维权援助工作站3个及以上;

2.练强知识产权保护队伍,每年举办1期行政保护专题培训班,组织1次行刑衔接交流座谈,开展1次案件评查;

3.夯实知识产权保护支撑,建设知识产权保护信息化平台,建立全市知识产权数据资源库。

三、工作任务

(一)加强统筹部署,夯实知识产权保护基础

1.突出知识产权保护政治引领。贯通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扎实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的重要论述指示精神,推动建立高效的知识产权综合管理体制,加强知识产权法律法规教育培训,举办延安市党政领导干部知识产权保护专题培训班,系统解读《陕西省知识产权强省建设纲要(2021—2035年)》《陕西省知识产权保护和促进条例》等内容,努力推进知识产权工作与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同频共振、同向聚合。(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知识产权局、市委组织部、市委编办按职责分工负责)

2.夯实知识产权保护属地责任。认真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知识产权保护工作部署安排,落实落细西部示范知识产权强省建设任务要求,将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纳入市县两级党委和政府重要议事日程,定期召开党委或政府专题会议、研究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将知识产权保护绩效纳入辖区内党委和政府绩效考核,每年度督导问效,持续提升知识产权保护实绩实效。(各级党委、政府负责)建立知识产权跨部门保护协调联动机制,形成知识产权保护联席会议制度,发动相关部门、单位签订知识产权保护合作备忘录,明确各方职责与协同事项,构建知识产权保护合力。(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知识产权局牵头,各部门、单位配合)

3.强化知识产权保护资源保障。将知识产权保护和促进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进一步强化知识产权保护资金保障,各级财政将知识产权保护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各级财政部门负责)发挥表彰嘉奖激励作用,进行系统内知识产权保护先进集体和优秀个人评比,充分调动工作积极性与主动性,切实推动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提质增效。(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

(二)严格行政执法,彰显知识产权保护力度

5.严格知识产权执法办案工作。制定《延安市知识产权执法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围绕关键领域、重点环节开展知识产权行政执法,严查商标侵权、假冒专利等违法行为,大力打击重复侵权、群体侵权、恶意侵权行为。〔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提升案件办理效能,各类知识产权行政案件平均办理周期不高于上一年度同期水平。涉及驰名商标认定的商标违法案件严格履行程序,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案件公布工作流程图、畅通受理渠道,每年办理案件3件及以上。〔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知识产权局、市委宣传部、市公安局、市文旅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林业局、延安海关、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6.做好知识产权保护日常监管。推进知识产权保护源头监管,持续规制非正常专利申请和商标恶意注册,明确八类非正常专利申请行为类型,严查商标恶意抢注、囤积行为,进一步强化惩戒措施,树立知识产权创造质量导向。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每年组织1次知识产权领域“双随机、一公开”检查,扎实开展专利真实性监督检查、商标使用行为的检查、地理标志专用标志使用行为的检查、商标代理行为的检查,有效提升监管效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知识产权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加强软件正版化监管,每年开展1次软件正版化工作检查,推动重要行业和重点领域软件正版化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市委宣传部负责)

7.练强知识产权管理执法队伍。强化知识产权管理和执法力量配置,每年举办1期知识产权行政保护专题培训班,加大法规政策解读力度,加强业务实操培训,不断提高行政保护专业化水平。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严格执行案件主办人制度,继续推行“10X10百分制办案法”,每年开展1次知识产权案件评查,切实推进执法人员办案水平和案件办理质量同步提升。〔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知识产权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鼓励开展跨部门跨区域交流借鉴,积极学习先进经验做法,不断创新工作方式方法,系统强化知识产权管理执法队伍工作效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知识产权局、市委宣传部、市公安局、市文旅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林业局、延安海关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构建协同体系,提升知识产权保护质效

8.推进知识产权保护行刑衔接。建立行政、司法部门协同保护机制,印发《关于进一步强化知识产权协同保护的实施意见》,设立日常联络机构、形成常态化会商机制,持续推进知识产权检察综合履职,共同推动知识产权执法司法双向协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中院、市检察院按职责分工负责)深化“加强新时代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机制”和“两会、三联、四协作工作机制”,加强知识产权案件在信息共享、案件移送、协助调查、联合执法、结果互认等方面的合作,每年座谈交流1次、开展联合执法1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中院、市检察院、市公安局按职责分工负责)积极推进知识产权纠纷行政调解协议司法确认工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知识产权局、市委宣传部、市文旅局、市中院按职责分工负责)

9.延伸知识产权快速保护网络。推进知识产权快速协同保护能力建设,探索建立市级知识产权快保护中心,从专利快速预审主体备案、知识产权侵权判定咨询、重点企业批量预审等方面着力,进一步强化知识产权保护效能。(市知识产权局负责)提升知识产权维权援助能力与水平,制定《延安市知识产权维权援助工作规程》,规范工作程序与标准,积极开展公益性维权援助,支持有条件的县区、园区、创新平台、服务平台等设立知识产权维权援助工作站,新增工作站3个及以上。(市知识产权局负责,相关部门、单位配合)加强对专业市场的指导和管理,持续推进知识产权保护规范化市场建设。(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加大跨区域协作执法力度,积极申请加入晋陕蒙三省知识产权保护协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

10.打造知识产权全链条保护高地。推进创新保护端口前移,强化科技、金融、高校、司法等资源集聚能力,加大政策咨询、公益培训、实地指导等业务支持力度,构建以秦创原延安窗口为创新前沿的知识产权保护高地。(市知识产权局、市科技局、市中院、市检察院、中国人民银行延安市分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延安监管分局、延安大学按职责分工负责)建立知识产权专员协理机制,摸底秦创原(延安)创新促进中心各级机构、企业、知识产权状况,选派协理员指导各机构开展工作,提供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管理、服务全链条支持。(市知识产权局负责)构建创新保护新模式,推动专利快速预审服务下沉,在重点帮扶企业白名单、专利预审绿色通道、知识产权快速维权等方面寻求陕西省国家级知识产权保护中心支持。〔秦创原(延安)创新促进中心负责〕

(四)推进社会共治,凝聚知识产权保护合力

11.健全知识产权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建立知识产权纠纷诉仲调高效对接机制,加强诉源治理,大力推广优先调解、快速仲裁等矛盾纠纷化解方式,切实提高解纷效率、降低解纷成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中院、市司法局按职责分工负责)畅通知识产权纠纷多元化解渠道,加强知识产权纠纷调解、仲裁组织建设,鼓励知识产权纠纷调解组织和仲裁机构创新工作方法、强化人员队伍建设,支持律所、服务机构、行业协会等主动开展调解工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司法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推动建立知识产权案件诉前调解告知机制,引导当事人通过人民调解、仲裁等渠道快速化解纠纷。(市中院负责)

12.营造知识产权保护浓厚氛围。启动知识产权诚信体系建设,健全知识产权领域信用分级分类管理工作,鼓励重点经营主体、知识产权案件当事人进行知识产权领域信用承诺践诺,依法依规对知识产权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进行惩戒。〔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知识产权局牵头,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配合〕拓展新媒体传播渠道,打造传统媒体、网站、新媒体平台等知识产权保护宣传矩阵,持续举办知识产权宣传周系列活动,将知识产权保护宣传纳入“谁执法谁普法”工作责任制,面向企业、高校、科研机构等不同创新主体开展针对性宣传宣讲,在全社会营造尊重和保护知识产权的良好氛围。〔各部门、各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13.提升企事业单位知识产权保护和管理能力。实施知识产权强企工程,鼓励企业推行《企业知识产权合规管理体系要求》,做好重点企业全生命周期知识产权管理指导,常态化开展知识产权“进园入企”,大力培育知识产权优势企业、示范企业。(市知识产权局牵头,市科技局、市工信局、中国人民银行延安市分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延安监管分局配合)支持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建立健全知识产权管理制度和管理体系。(延安大学、延安职业技术学院、各科研机构负责)建立涉外知识产权保护机制,为涉外企业提供知识产权宣传培训与精准服务,强化企业海外知识产权纠纷应对指导。(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知识产权局、市商务局、市经合局、延安海关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强化三项支撑,转变知识产权保护模式

14.组建知识产权保护人才队伍。落实陕西省知识产权局《关于知识产权技术调查官遴选和履职有关规定(试行)》,建立知识产权技术调查官信息库,遴选一批专业水平高、法律意识强的人员入库,实行技术调查官按需调派与动态管理,有效强化知识产权保护专业技术支撑。组建知识产权专家讲师团,广泛吸纳省内高校院所、服务机构、法律机构、行政事业单位等专家加入,定向提供法规政策解读、全链条咨询指导、课程讲授等服务,全面强化知识产权保护智力支撑。加大知识产权专员培养力度,对企事业单位从事知识产权工作的人员开展专业人才岗位培训,不断强化知识产权保护社会人才支撑。(市知识产权局负责)

15.提高知识产权保护信息化水平。推进知识产权保护现代化、智能化、数字化建设,建立知识产权保护服务信息化平台,依托大数据提供信息检索、公开公示、投诉维权等功能,采取区块链技术开发执法办案线上取证功能,实现知识产权保护“一张网”布局。建设全市知识产权数据资源库,整合知识产权创造、保护、运用、管理和服务等信息,公开发布知识产权基础数据、专利转化资源、知识产权金融资源,围绕重点产业链、重点园区设置专题库,进一步提高知识产权信息获取便利化水平。建设陕西省地理标志产品检验检测(延安)中心,逐步完善地理标志产品检测、运用和保护体系。(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知识产权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16.优化知识产权公共服务。聚焦提升知识产权公共服务规范化、标准化、便利化水平,强化延安大学省级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网点、陕西省专利导航(延安)服务基地建设,狠抓知识产权查询、信息分析、信息预警、专利导航等工作,不断优化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供给。推进专利转移转化业务窗口、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业务受理窗口提能增效,做好存量专利精准匹配对接、涉及专利的技术合同登记单列管理、商标业务“一站式”办理等工作,着力打造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先锋。跟进更新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事项清单,持续开展“知识产权服务万里行”等活动,切实以知识产权服务支撑延安高质量发展。(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知识产权局、延安大学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进度安排

(一)动员阶段(2024年4月-9月)

进行前期对接与调研,制定印发《延安市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建设实施方案》与任务进度表,明确建设目标、工作任务、责任单位与时限要求,压紧压实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建设各方责任,确保建设工作稳步推进。

(二)实施阶段(2024年10月-2025年10月)

强化工作部署与落实,严格对标对表开展延安市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建设各项工作,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细化工作措施、密切工作协同、提升工作效能,保质保量完成《实施方案》任务要求,真正建立契合延安现实需求、服务延安高质量发展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

(三)验收阶段(2025年11月-12月)

完成工作回望与总结,对照《实施方案》与任务进度表进行查漏补缺、回望总结,逐项梳理充实工作资料,形成总结汇报材料,力争以优异成绩通过省级验收。

五、组织实施

(一)提高思想认识。延安市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建设是一项未来工程,也是一项长期规划,各县(市、区)、各部门、各单位要深刻认识知识产权保护在加快培育新质生产力、推进高质量发展中的重要意义,充分认清建设知识产权保护体系的必要性与紧迫性,切实增强构建便捷高效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奋力推进西部示范知识产权强省建设的使命感和责任感,全力保障建设工作出实绩、见实效。

(二)大力宣传造势。发挥新闻媒体宣传窗口作用,积极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的重要论述指示、中省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建设相关内容,为全市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建设营造良好氛围。大力宣传报道各县(市、区)、各部门、各单位建设过程中的创新举措、经验做法、典型案例,广泛传播弘扬新时代延安知识产权好声音、好故事。

(三)强化跟踪问效。各县(市、区)、各部门、各单位要强化责任落实,密切协同配合,严格按照任务分工和时间安排推进各项工作,并于每年11月15日前将工作任务完成情况报送至市知识产权局。市政府将对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建设情况持续跟踪问效,常态长效推进知识产权严格保护、协同保护、精准保护、高效保护和智慧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