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4年陕西省落后产能退出完成情况的公示
来源: 陕西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3周前
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十六部委《关于利用综合标准依法依规推动落后产能退出的指导意见》(工信部联产业〔2017〕30号)和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发展和改革委等5部门《关于印发〈陕西省2024年利用综合标准依法依规推动落后产能退出工作方案〉的通知》(陕工信发〔2024〕184号)要求,现将2024年度落后产能退出完成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3月10日-3月14日,欢迎社会各界监督。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及时反馈。
联系电话:029-63915531
陕西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5年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