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安市人工影响天气作业公告
来源: 延安市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1天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人工影响天气管理条例》、《陕西省人工影响天气管理办法》、《延安市人工影响天气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延安市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将根据全市气候特点和防灾减灾需要,适时开展以防雹减灾、增雨抗旱、森林草原防(灭)火、治污减霾等为目的的人工影响天气作业。为切实加强人工影响天气作业安全管理,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有序应对意外作业事故发生,现发布2025年人工影响天气作业公告。

  一、开展作业时间:1月1日—12月31日。

  二、作业影响区域:延安市辖区范围。

  三、作业地点:根据实际需要,在全市范围内各作业点。

  四、在需要作业期间、作业区域内具备作业天气条件时,将进行人工影响天气作业。所在县(市、区)、乡镇或街道要做好人工影响天气作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并注意以下事项:

  1.群众不得在人工影响天气作业现场围观。

  2.人工影响天气作业用高炮弹和火箭弹属易燃易爆危险品。任何组织和个人若发现未爆炸或爆炸不完全弹头、弹药碎片或火箭弹残骸,切勿擅自移动、藏匿、拆解和损毁等,请立即报告当地政府或人工影响天气有关部门,或者立即拨打110向当地公安部门报警。如捡拾后因拆卸、敲击、藏匿或转卖等引起不良后果,一切后果由当事人承担并追究其法律责任。

  3.因人工影响天气作业造成意外事件时,请注意保护现场,并立即报告当地政府或人工影响天气有关部门,或者立即拨打110向当地公安部门报警。

  4.违反上述公告内容造成事故者责任自负,给国家和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追究经济和法律责任。

  五、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延安市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联系电话:0911-2294515

  特此公告。

 

  延安市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2025年1月3日